近期,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31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(2023年第38期)。
其中,桂东县合源商贸营销部(普通合伙)销售的,标称桂东县玲珑王茶叶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玲珑王茶酒(茶香型)(500ml/瓶,酒精度:52%vol,图形商标,2023/04/08),酒精度检验结果为49.8%vol,标准值为51.0%vol- 53.0%vol,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及Q/CGLL0002S- -2022《茶酒(II号)》要求。
据了解,酒精度又叫酒度,是指在 20℃时,100 毫升酒中含有乙醇(酒精)的毫升数,即体积(容量)的百分数。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,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。酒类中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,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,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;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,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;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。
公开信息显示,桂东县玲珑王茶叶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,是一家集茶叶产品生产、加工、销售、研发于一体的企业,公司产品“玲珑”牌、“玲珑王”牌茶叶是湖南历史名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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